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22 09: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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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号)要求,结合各县(市)、区报送情况,现将截至2020年7月24日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和台账的县(市)、区有:牧野区、凤泉区、卫辉市、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新乡县;未上报任何材料的县(市)、区有:红旗区、卫滨区、延津县、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经开区。
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的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学习国家政策,充分认识这项工作是党中央赋予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真正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实行目标管理,以扎实稳妥的作风,拿出实招硬招,深入推进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让老百姓的孩子能够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附件:
1.城镇小区配套园摸排情况表
2.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进展总体情况表
新乡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