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09: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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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属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维护学生、家长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误选违规校外培训机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伤害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教办〔2020〕439号)文件要求,我市于2020年12月-2021年10月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
为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更好落实到位,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推行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家长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培训时间、收费项目以及退费办法等逐项认真查看,能够做到在缴费前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现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致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下发,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宣传,让每一位学生、家长知悉,更好地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请各学校于2021年1月18日前将《致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中的回执单由家长签名后收回各单位保存,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将适时进行抽查。
附件:
1.致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2.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新乡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请移步至新乡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相关页面。
链接:http://www.xxjy.gov.cn/Document/Details/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