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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09:05:51 浏览量:2153

各会员单位:

现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办法》的通知转发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办法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两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应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且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河南各地市将严肃查处违反培训合同约定的行为,请各机构认真对待,严格做好自查工作,确保相关教学活动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新乡市校外教育培训协会办公室